日期:99年2月05日16時 地點: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2段241號 臺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為期預防是類強盜搶劫銀行案件發生,本分局認為亟須訓練加油站下列三項能力:(1)自衛與危機應變(2)適切處置及通報警局攔截圍捕(3)提供現場狀況及歹徒作案手法、工具及相關特徵供警方循線偵查。 為加強防搶措施與應變作為,特協調本轄安和路2段541號『京城銀行』配合本分局警力實施防搶演練,演練狀況如下: 一、2名頭戴安全帽、口罩之可疑男子,手持手槍及西瓜刀闖入營業廳,其中1名歹徒持手槍對天花板鳴槍一發,大喊「不要動,搶劫,把錢拿出來,不然打死你」,向營業2號櫃檯之女性行員要脅交出現金,否則開槍殺害。2號櫃檯行員因害怕遭受不測,即以30萬元假鈔給歹徒,並同時按下警鈴報警。 二、2名歹徒得手後即倉皇奪門而出騎乘機車逃逸,跟蹤組(蘇姓、黃姓)員工迅速追查紀錄歹徒行蹤及特徵,並向警方報案。 三、分局勤務指揮中心獲報後立即發布攔截圍捕,將案發經過情形,依重大事故緊急應變通報程序,逐級通報上級有關單位備查。 四、所轄安順所線上2名巡邏警力迅速趕抵銀行案發現場並封鎖現場。 五、後續支援警力,偵查隊張副隊長率3名鑑識人員趕抵銀行案發現場,並於案發現場採集相關跡證。 六、攔截圍捕警力(安順所2名、偵查隊2名)接獲通報後,於臺南市安和路與怡安路口將2名歹徒逮捕並帶回偵辦。 假由本次演練,第三分局分局長趙瑞華表示,如發現歹徒行搶時,除立即按下警民連線警報鈴通報警方,保持冷靜、沉著、鎮定,牢記歹徒穿著、口音、身高、體型等特徵,注意查看有無接應人員,作案交通工具之種類型式、顏色、車號及逃逸方向等紀錄於紙上提供線索,以利案發後之偵辦,保持搶案現場之完整,供警方人員蒐證偵辦,歹徒觸摸過之地方切勿碰觸;本著最高指導原則「人安、財安」之應變要求,順利圓滿達成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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